武汉纺织大学2020年调剂办法




一、调剂基本条件

1.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。

2.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《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》。

3.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。

学术型专业之间的调剂须在相同或相近的一级学科下进行。

从学术型专业(或专业学位)调剂到专业学位的可适度放宽,第一志愿报考专业(领域)原则上与调入的专业(领域)相同或相近。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的不能往学术型专业调剂。

4.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,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。

第一志愿报考理学、工学的考生调剂时,未考数学的考生调入须考数学的学科、专业(领域)时,须加试数学,且成绩合格方可调剂。

其他特殊情形的调剂,导师组成员要从学术角度探讨考试科目是否相同或相近,形成书面报告并集体签名,经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成员集体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印章后,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,提交省招办复核通过后方可执行。

5.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、公共管理、工程管理、旅游管理、会计、图书情报、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,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;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。

6.报考“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”的考生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;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“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”录取。

7.“退役大学生士兵”专项计划的调剂、复试考生名单由研招办确定并通知相关学院及考生。复试工作由学院组织实施。

8.报考全日制的考生可以调剂到非全日制,但必须符合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条件;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不能调剂到全日制。

二、调剂工作要求

1.所有调剂考生(含校内调剂)必须通过“研招网”调剂系统进行,否则无效(各加分项目考生、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除外)。

2.网上调剂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。我校研招办对复试合格、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网上设置“待录取”,调剂考生须在限定时间内做出明确回复。考生一经接受“待录取”,即不得更改。

3.实行差额复试,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%,各招生专业根据合格生源情况确定差额复试比例,并按规定执行。